企业等级: | 商盟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商业服务 |
所在地区: | 河南 郑州 |
联系卖家: | 周主任 女士 |
手机号码: | 17637188688 |
公司官网: | anbolvsuo.tz1288.com |
公司地址: |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|
生活中,离婚是常见的事情,当双方感情了,无法共同生活的就会选择离婚。虽然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,但是都是不欢而散。
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,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。双方自愿离婚的,就可以协议离婚,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。法院在夫妻感情时会判决离婚,需证明夫妻感情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;家暴或、遗弃家庭成员;有、等恶习屡教不改;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。在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,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,包括精神上的赔偿。
北京市安博(郑州)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,始终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目标,不断学习***的法律知识,提高律所内律师团队的***水平,为客户解决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问题,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。
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的话,就需要签订离婚协议,协商好离婚条件,这样能够避免出现婚姻家事纠纷,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离婚协议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吧。
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,离婚协议书会无效。
即使离婚了,财产也分割了,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,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。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。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。
【郑州安博】在发展过程中,不断的引进***能力强的律师人才,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***、及时的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问题解决方案,在客户中有着非常好的口碑。
我们都知道,离婚可以有好几种方式,我们熟知的就是诉讼离婚、协议离婚这些方式,那么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?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:
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的。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非常重要的条件,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,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,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,本着互谅互让、好聚好散的精神,共同协商,妥善解决。
【郑州安博】对于员工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,并且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的进行***知识的学习,确保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、***的法律服务,欢迎广大客户前来咨询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问题。
北京市安博(郑州)律师事务所 电话:0371-55370037 传真:0371-55370037 联系人:周主任 17637188688
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主营产品:合同审查,婚姻家事,知识产权,劳动与社会保障,政府采购与招标
Copyright © 2024 版权所有: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粤B2-20191121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。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您好,欢迎莅临【郑州安博】,欢迎咨询...